DB15/T 1197-2017
民用爆炸物品反恐怖防范要求
发布时间:2017-04-10 实施时间:2017-07-10


随着恐怖主义活动的不断升级,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标准,规定了民用爆炸物品反恐怖防范的要求。

1. 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
1.1 爆炸物品的存储和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安全。
1.2 爆炸物品的销售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和审批程序,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销售的爆炸物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3 爆炸物品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使用管理制度,确保使用的爆炸物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爆炸物品的安全防范
2.1 爆炸物品的存储和运输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不被盗窃、损坏或者非法使用。
2.2 爆炸物品的销售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销售的爆炸物品不被非法购买或者使用。
2.3 爆炸物品的使用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使用的爆炸物品不被非法使用或者恶意破坏。

3. 应急处置
3.1 爆炸物品的存储和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3.2 爆炸物品的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3.3 爆炸物品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相关标准:
GB/T 18268-2000 爆炸物品包装标志
GB/T 18269-2000 爆炸物品包装标签
GB/T 18270-2000 爆炸物品包装运输文件
GB/T 18271-2000 爆炸物品包装运输标志
GB/T 18272-2000 爆炸物品包装运输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