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1251-2017
草原区城镇周边荒废土地植被恢复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17-09-10 实施时间:2017-12-10


草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草原区城镇周边荒废土地的植被恢复是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重要内容。荒废土地植被恢复是指通过人工或自然手段,使荒废土地上的植被得到恢复和重建,达到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技术要求:包括荒废土地的调查与评估、植被恢复方案的制定、植物种植与管理、水土保持措施等。

2.工程建设:包括荒废土地的整地、植被种植、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等。

3.管理与监测:包括植被管理、水土保持设施维护、生态环境监测等。

本标准适用于草原区城镇周边荒废土地植被恢复的技术规范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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