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1333-2018
宜耕沙地保护性开发区域规划规程
发布时间:2018-02-05 实施时间:2018-05-05


宜耕沙地是指土地质量较差,但经过治理和改良后,可以用于农业生产的沙质土地。宜耕沙地的保护和开发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保护宜耕沙地资源,促进宜耕沙地的可持续利用和发展,制定了DB15/T 1333-2018宜耕沙地保护性开发区域规划规程。

该标准规定了宜耕沙地保护性开发区域规划的编制要求、内容和程序。其中,编制要求包括规划编制的依据、编制的基本原则和编制的程序。规划内容包括宜耕沙地保护性开发的总体要求、空间布局、功能分区、重点项目和保护措施等。规划程序包括规划编制的前期调查、方案设计、评估审批和实施管理等。

在宜耕沙地保护性开发区域规划的编制中,需要充分考虑宜耕沙地的特点和资源环境状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规划方案应当注重宜耕沙地的保护和利用,合理布局各类用地,保障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同时,规划方案还应当注重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促进宜耕沙地的可持续利用和发展。

在宜耕沙地保护性开发区域规划的实施中,需要加强规划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同时,还需要加强宜耕沙地的保护和治理,提高宜耕沙地的质量和产能,促进宜耕沙地的可持续利用和发展。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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