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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场(厂)内专用防爆机动车辆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为了确保防爆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本标准制定了场(厂)内专用防爆机动车辆定期(含首次)检验规程。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场(厂)内专用防爆机动车辆的定期(含首次)检验。
二、检验内容
1.车辆外观检查:检查车辆外观是否完好,车身是否有变形、裂纹、锈蚀等情况。
2.车辆动力系统检查:检查发动机、变速器、传动轴、驱动桥等动力系统是否正常运转。
3.车辆制动系统检查:检查制动器、制动管路、制动油箱等制动系统是否正常运转。
4.车辆转向系统检查:检查转向器、转向管路、转向油箱等转向系统是否正常运转。
5.车辆电气系统检查:检查电瓶、发电机、电线、灯具等电气系统是否正常运转。
6.车辆轮胎检查:检查轮胎是否磨损、漏气、破损等情况。
7.车辆底盘检查:检查底盘是否有变形、裂纹、锈蚀等情况。
8.车辆防爆系统检查:检查防爆系统是否正常运转,如防爆灯、防爆电器等。
三、检验周期
1.新车首次检验:新车在出厂前应进行首次检验。
2.定期检验:防爆机动车辆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验,周期不得超过一年。
四、检验结果处理
1.合格:经检验合格的防爆机动车辆,应在车辆上张贴检验合格标志。
2.不合格:经检验不合格的防爆机动车辆,应及时进行维修,并重新进行检验。
相关标准:
GB 3836.1-2010 电气设备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3836.2-2010 电气设备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 第2部分:防爆型“d”
GB 3836.3-2010 电气设备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 第3部分:防爆型“e”
GB 3836.4-2010 电气设备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 第4部分:防爆型“i”
GB 12476.1-2013 道路车辆电气设备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