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1638-2019
政务服务首问责任规范
发布时间:2019-04-10 实施时间:2019-07-10
政务服务是政府与公民之间的重要联系方式,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途径。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到公民的合法权益和政府的形象。为了规范政务服务中的首问责任,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国家行政学院、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研究所、中国政府网联合编制了DB15/T 1638-2019政务服务首问责任规范。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首问责任的定义和范围:明确政务服务中的首问责任是指政务服务机构对公民提出的问题进行第一时间的回应和解答,并承担相应的责任。首问责任的范围包括政务服务机构的各个环节,包括接待、咨询、办理、反馈等。
2. 首问责任的原则和要求:规定政务服务机构应当遵循公正、及时、准确、周到、礼貌的原则,对公民提出的问题进行第一时间的回应和解答,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度,明确首问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加强对首问责任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3. 首问责任的实施和监督:规定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工作机制,加强对首问责任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对公民提出的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和回复。
4. 首问责任的考核和评价:规定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首问责任考核和评价机制,对首问责任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相关标准
GB/T 22239-2019政务服务标准化与规范化
GB/T 22240-2019政务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22241-2019政务服务投诉处理规范
GB/T 22242-2019政务服务信息公开规范
GB/T 22243-2019政务服务窗口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