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1733-2019
“赤峰小米”谷子产地环境要求
发布时间:2019-11-05 实施时间:2019-12-05


赤峰小米和谷子是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的传统农产品,因其口感独特、营养丰富而备受消费者青睐。为了保障赤峰小米和谷子的品质和安全,促进赤峰小米和谷子的产业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制定了《赤峰小米谷子产地环境要求》地方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赤峰小米和谷子的产地环境要求,包括土壤、水源、气候、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土壤要求:赤峰小米和谷子的产地土壤应为深厚、肥沃、排水良好的壤土或黄土,pH值应在6.5-8.5之间,有机质含量应不低于1.5%。

2.水源要求:赤峰小米和谷子的产地水源应为清洁、无污染的地下水或山泉水,水质应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3.气候要求:赤峰小米和谷子的产地气候应为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应在0℃以上,年降水量应在400-600毫米之间。

4.生态环境要求:赤峰小米和谷子的产地应为无公害、无污染的生态环境,周围应无工业污染、农业化肥、农药等污染源。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赤峰小米和谷子的种植、收获、加工、储存等方面的要求,包括种植技术、收获时间、加工工艺、储存条件等。同时,该标准还规定了赤峰小米和谷子的质量指标和检测方法。

该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赤峰小米和谷子的品质和安全,促进赤峰小米和谷子的产业发展,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相关标准:
1. 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2. 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3. GB 2761-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重金属限量
4. GB 478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通则
5. GB 500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营养成分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