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园区是指以化学工业为主的工业园区,其生产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有害气体、液体和固体物质,因此对气象条件的要求较高。为了保障化工园区的安全生产,本标准制定了化工园区气象条件等级的划分及其适用范围、气象条件等级的评定方法和标准、气象条件等级的标志、气象条件等级的变更和重新评定等内容。
一、化工园区气象条件等级的划分及其适用范围
本标准将化工园区气象条件等级划分为I、II、III、IV四个等级。其中,I级为最高等级,IV级为最低等级。不同等级的化工园区对气象条件的要求不同,具体划分及其适用范围如下:
1. I级:适用于生产、储存、使用剧毒、高毒、易爆、易燃、强腐蚀等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园区。
2. II级:适用于生产、储存、使用中毒、易爆、易燃、强腐蚀等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园区。
3. III级:适用于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中毒、腐蚀等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园区。
4. IV级:适用于生产、储存、使用一般化学品的化工园区。
二、气象条件等级的评定方法和标准
化工园区气象条件等级的评定应根据化工园区的生产工艺、危险化学品种类、储存方式、环境特点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时应考虑气象条件对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的影响,包括气温、湿度、风速、降雨量、大气压力等因素。评定结果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等级划分。
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1. 气温:I级≤30℃,II级≤35℃,III级≤40℃,IV级≤45℃。
2. 湿度:I级≤80%,II级≤85%,III级≤90%,IV级≤95%。
3. 风速:I级≤10m/s,II级≤15m/s,III级≤20m/s,IV级≤25m/s。
4. 降雨量:I级≤50mm/h,II级≤60mm/h,III级≤70mm/h,IV级≤80mm/h。
5. 大气压力:I级≥90kPa,II级≥85kPa,III级≥80kPa,IV级≥75kPa。
三、气象条件等级的标志
化工园区气象条件等级的标志应按照以下要求设置:
1. 标志应设置在化工园区的显著位置,易于识别。
2. 标志应采用正方形,边长不小于30cm。
3. 标志应采用黄底黑字,字体应清晰、醒目。
4. 标志中应注明化工园区的气象条件等级。
四、气象条件等级的变更和重新评定
化工园区气象条件等级的变更和重新评定应根据化工园区的生产工艺、危险化学品种类、储存方式、环境特点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等级划分,并及时更新化工园区的气象条件等级标志。
相关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2014 建筑物供电工程设计规范
GB 50057-2010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09-2012 建筑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2010 建筑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