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593-2010
太原市绿色焦化企业技术要求
发布时间:2010-12-30 实施时间:201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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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绿色焦化成为了焦化行业的发展方向。为了推动太原市绿色焦化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太原市制定了《太原市绿色焦化企业技术要求》(DB14/T 593-2010)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要求:
1.环境保护要求
太原市绿色焦化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包括但不限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同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体系,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和评估。
2.能源利用要求
太原市绿色焦化企业应当采用先进的能源利用技术,尽可能减少能源的消耗和浪费。企业应当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定期开展能源消耗的监测和评估。
3.安全生产要求
太原市绿色焦化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4.其他要求
太原市绿色焦化企业应当积极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标准要求。
相关标准:
GB 31570-2015 焦化行业节能技术规范
GB 31571-2015 焦化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2-2015 焦化行业安全生产标准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应用指南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