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废弃地是指煤矿开采过程中形成的废弃物堆积区、矿井废弃区、采空区、矿山坑塘等地区。这些地区通常具有土地荒芜、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恶劣等问题,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为了改善这些地区的生态环境,促进煤炭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需要采用科学的造林技术进行治理。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废弃地造林的技术要求、管理措施、监测方法和评价标准。其中,技术要求包括选址、造林树种、造林密度、土壤改良、施肥、灌溉、抚育等方面的要求;管理措施包括造林前的准备工作、造林过程中的管理、造林后的抚育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监测方法包括监测指标、监测频次、监测方法等方面的要求;评价标准包括生长状况、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的要求。
在选址方面,应根据煤矿废弃地的地形、土壤、水文等条件,选择适宜的造林树种和造林密度。在造林树种方面,应优先选择具有适应性强、生长快、经济效益好、生态效益显著等特点的树种。在土壤改良方面,应根据土壤类型和质量,采取适当的土壤改良措施,提高土壤肥力和水分保持能力。在施肥和灌溉方面,应根据树种的需求和土壤的状况,科学施肥和灌溉,提高树木的生长速度和生长质量。在抚育和管理方面,应加强对树木的修剪、病虫害防治、灌溉、施肥等方面的管理,确保树木的健康生长。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改善煤矿废弃地的生态环境,促进煤炭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同时,也可以为其他类型的废弃地治理提供参考。
相关标准
- GB/T 19296-2017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 GB/T 50468-2007 矿山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 DB11/T 1033-2015 煤矿废弃地复垦技术规程
- DB11/T 1034-2015 煤矿废弃地生态修复技术规程
- DB11/T 1035-2015 煤矿废弃地水土保持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