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 662-2012
铸钢可比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
发布时间:2012-06-25 实施时间:2012-07-25
铸钢是一种重要的金属材料,广泛应用于建筑、机械、汽车、船舶等领域。然而,铸钢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较大,不仅会增加企业成本,还会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制定了DB14/ 662-2012 铸钢可比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标准,以规范铸钢企业的能源消耗。
该标准规定了铸钢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限额,以可比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指标。可比单位产品是指在相同生产条件下,不同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的能耗指标。综合能耗包括原材料消耗、能源消耗、水消耗等多个方面。标准要求铸钢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该尽可能地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DB14/ 662-2012 铸钢可比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标准的实施,对铸钢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一方面,标准的实施促使企业加强了能源管理,优化了生产工艺,降低了能源消耗,提高了生产效率。另一方面,标准的实施也推动了铸钢企业的技术创新,促进了产业升级,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
除了DB14/ 662-2012 铸钢可比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标准,还有一些相关的标准也与铸钢生产相关,如下:
相关标准
GB/T 222-2006 钢的化学成分分析方法
GB/T 223.3-198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的测定 磷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223.5-199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铝的测定 酞菁钠分光光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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