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655.3-2013
山西省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第3部分 实施
发布时间:2013-06-25 实施时间:2013-07-25


循环经济是指在资源利用过程中,通过减少资源消耗、延长资源使用寿命、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等手段,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循环利用,从而达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标准是指为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制定的规范循环经济活动的标准。

山西省循环经济标准体系第3部分实施的要求如下:

1. 循环经济标准的实施程序

循环经济标准的实施程序应包括标准制定、标准审批、标准发布、标准实施、标准修订等环节。标准制定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确保标准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 循环经济标准的实施机构

循环经济标准的实施机构应当是具有一定权威性和专业性的机构,能够对标准的实施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实施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标准的实施质量和效果。

3. 循环经济标准的实施监督

循环经济标准的实施监督应当包括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反馈等环节。监测应当对标准实施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准确的监测,评估应当对标准实施的效果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反馈应当及时、准确地反馈标准实施情况和效果。

4. 循环经济标准的实施效果

循环经济标准的实施效果应当是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指标。实施效果应当通过定期的评估和监测来进行检验和验证,确保标准的实施效果符合预期目标。

5. 循环经济标准的修订

循环经济标准的修订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确保标准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修订应当及时、准确地反映循环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需求,确保标准的持续适应性和可持续性。

相关标准
- DB14/T 655.1-2013 山西省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第1部分 基础标准
- DB14/T 655.2-2013 山西省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第2部分 指南标准
-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