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742-2013
磁选铁精矿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
发布时间:2013-07-10 实施时间:201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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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选铁精矿粉是一种重要的矿产资源,广泛应用于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然而,磁选铁精矿粉的生产过程中存在能源消耗较大的问题,因此,制定磁选铁精矿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标准,对于促进磁选铁精矿粉行业的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包括磁选铁精矿粉生产过程中的所有能源消耗环节,包括原材料加工、磁选、烘干、筛分、包装等环节。本标准的综合能耗限额是指在生产一定数量的磁选铁精矿粉的过程中,所消耗的总能源量与生产数量的比值。本标准的综合能耗限额是以标准煤为单位计算的。
本标准的综合能耗限额分为两个等级,分别为一级限额和二级限额。一级限额是指在磁选铁精矿粉生产过程中,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得超过一级限额;二级限额是指在磁选铁精矿粉生产过程中,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得超过二级限额。一级限额和二级限额的数值分别如下:
一级限额:不超过0.8吨标准煤/吨磁选铁精矿粉;
二级限额:不超过1.0吨标准煤/吨磁选铁精矿粉。
本标准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
1. 以节能为目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2. 以技术进步为手段,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设备;
3. 以管理创新为保障,加强能源管理和监测,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相关标准:
1. GB/T 25930-2010 磁选铁精矿粉
2. GB/T 25931-2010 磁选铁精矿粉化学分析方法
3. GB/T 25932-2010 磁选铁精矿粉物理性能测定方法
4. GB/T 25933-2010 磁选铁精矿粉包装、运输和贮存
5. DB11/T 742-2013 磁选铁精矿粉节能评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