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 1010-2014
转炉炼钢煤气和蒸气回收量定额
发布时间:2014-11-01 实施时间:2014-12-01
转炉炼钢是一种重要的钢铁生产工艺,其煤气和蒸气是可以回收利用的。为了规范转炉炼钢煤气和蒸气回收量的计算方法和定额,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了DB14/ 1010-2014转炉炼钢煤气和蒸气回收量定额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转炉炼钢煤气和蒸气回收量的计算方法和定额。其中,煤气回收量的计算方法包括煤气产生量、煤气利用量和煤气损失量三个方面。蒸气回收量的计算方法包括蒸汽产生量、蒸汽利用量和蒸汽损失量三个方面。定额则根据钢铁生产的不同工艺和设备进行分类,分别规定了不同工艺和设备的煤气和蒸气回收量定额。
该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促进转炉炼钢煤气和蒸气回收的利用,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提高钢铁生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相关标准
GB/T 222-2006 钢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试验方法
GB/T 223.3-198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的测定 磷钼酸铵分光光度法和二氧化碳吸收法
GB/T 223.5-199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铝的测定 酚蓝光度法
GB/T 223.11-200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钒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223.12-199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铬的测定 重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