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1255-2016
疾控机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规范
发布时间:2016-12-30 实施时间:2017-02-28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疾控机构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二、术语和定义
2.1 疾控机构:指卫生行政部门直属或委托管理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2 卫生应急: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采取的紧急卫生防控措施。
2.3 物资储备:指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前储备的各类卫生应急物资。
2.4 物资管理:指对卫生应急物资进行的采购、入库、出库、盘点、更新等管理工作。
2.5 物资更新:指对卫生应急物资进行的定期检查、测试、维修、更换等工作。
2.6 物资保障:指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及时提供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应急响应的顺利进行。
2.7 应急响应:指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疾控机构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的紧急卫生防控措施。

三、基本要求
3.1 疾控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明确物资储备的目的、范围、数量、种类、质量、保管、更新、保障等内容。
3.2 疾控机构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和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卫生应急物资的储备量和种类,确保应急响应的需要。
3.3 疾控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卫生应急物资的采购、入库、出库、盘点、更新等管理制度,确保物资管理的规范和有效。
3.4 疾控机构应当定期对卫生应急物资进行检查、测试、维修、更换等工作,确保物资的质量和可用性。
3.5 疾控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提供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应急响应的顺利进行。

四、物资储备
4.1 卫生应急物资的种类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口罩、防护服、消毒剂、急救药品、医疗器械等。
4.2 卫生应急物资的储备量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和实际需要,合理确定。
4.3 卫生应急物资的储备应当按照物资种类、数量、质量等要求,进行分类、分区、分层储存。
4.4 卫生应急物资的储存环境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确保物资的质量和可用性。
4.5 卫生应急物资的储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测试、维修、更换等工作,确保物资的质量和可用性。

五、物资管理
5.1 卫生应急物资的采购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管理制度进行,确保物资的质量和合法性。
5.2 卫生应急物资的入库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确保物资的质量和可用性。
5.3 卫生应急物资的出库应当按照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进行,确保物资的合理使用和保障应急响应。
5.4 卫生应急物资的盘点应当按照管理制度和要求进行,确保物资的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性。
5.5 卫生应急物资的更新应当按照管理制度和要求进行,确保物资的质量和可用性。

六、物资保障
6.1 疾控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提供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应急响应的顺利进行。
6.2 疾控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配机制,确保物资的合理调配和使用。
6.3 疾控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机制,确保物资的及时补充和更新。

七、应急响应
7.1 疾控机构应当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紧急卫生防控措施。
7.2 疾控机构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和实际需要,及时调配和使用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应急响应的顺利进行。
7.3 疾控机构应当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应急信息,保障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

相关标准
GB/T 1962.1-2001 灭菌-物理指示剂-第1部分:蒸汽灭菌指示剂
GB/T 1962.2-2001 灭菌-物理指示剂-第2部分:乙烯氧化灭菌指示剂
GB/T 1962.3-2001 灭菌-物理指示剂-第3部分:干热灭菌指示剂
GB/T 1962.4-2001 灭菌-物理指示剂-第4部分:低温等离子体灭菌指示剂
GB/T 1962.5-2001 灭菌-物理指示剂-第5部分:氧化氢灭菌指示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