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1409-2017
生猪养殖中兽药保健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17-05-30 实施时间:2017-07-30


随着人们对生猪肉品质和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生猪养殖中兽药保健技术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本标准旨在规范生猪养殖中兽药的使用和管理,保障生猪养殖的质量和安全。

1. 兽药使用管理

1.1 兽药使用前应进行兽医诊断,明确病因和病情,选择合适的兽药。

1.2 兽药使用应按照说明书和兽医指导进行,严格控制用药剂量和用药时间。

1.3 兽药使用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用药时间、用药剂量、用药部位、用药对象等信息。

1.4 兽药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无异味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1.5 兽药使用后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2. 兽药残留控制

2.1 兽药使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兽药残留。

2.2 兽药使用前应查看兽药的最大残留限量,严格控制用药剂量和用药时间,避免超标使用。

2.3 兽药使用后应按照说明书和兽医指导进行撤药,避免兽药残留。

2.4 兽药残留检测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生猪肉品质和安全。

3. 疫病防治

3.1 生猪养殖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疫病防治,定期进行疫苗接种和体检。

3.2 疫苗接种应按照兽医指导进行,严格控制疫苗剂量和接种时间。

3.3 疫苗接种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接种时间、接种剂量、接种对象等信息。

3.4 疫病防治应按照兽医指导进行,严格控制药物剂量和用药时间。

相关标准
- GB/T 19569-2004 生猪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 GB/T 19570-2004 生猪养殖环境质量标准
- GB/T 19571-2004 生猪养殖设施规范
- GB/T 19572-2004 生猪养殖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 GB/T 19573-2004 生猪养殖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