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1417-2017
人工生态公益林经营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17-05-30 实施时间:2017-07-30


人工生态公益林是指在退耕还林、荒山造林、水土保持等生态建设中,为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生态安全、提高生态效益而建设的林地。人工生态公益林经营是指对人工生态公益林进行经济利用和管理,以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本标准适用于人工生态公益林的经营管理和技术服务,旨在规范人工生态公益林的经营行为,提高人工生态公益林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1. 技术要求
1.1 林木种植
人工生态公益林的种植应根据当地的气候、土壤、地形等条件,选择适宜的树种进行种植。同时,应注意树种的生长速度、抗逆性、经济价值等因素,以提高人工生态公益林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1.2 林木抚育
人工生态公益林的抚育应根据树种的生长特点和生态环境的变化,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管理。如定期修剪、疏伐、施肥、防治病虫害等,以保证人工生态公益林的健康生长和高产高效。

1.3 林木采伐
人工生态公益林的采伐应根据林木的生长情况和经济利用需求,采取适当的采伐方式和采伐强度。同时,应注意采伐的时间、方法、规模等因素,以保证人工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2. 管理要求
2.1 经营计划
人工生态公益林的经营应制定详细的经营计划,包括种植、抚育、采伐、销售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应根据当地的气候、土壤、地形等条件,制定相应的经营策略和措施,以保证人工生态公益林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2.2 资源保护
人工生态公益林的经营应注重资源保护,采取措施保护水源、土壤、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同时,应合理利用人工生态公益林的生态资源,以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2.3 安全管理
人工生态公益林的经营应注重安全管理,采取措施保障工作人员和游客的安全。同时,应加强林区的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等工作,以保证人工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3. 保护要求
3.1 生态保护
人工生态公益林的经营应注重生态保护,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和生态系统。同时,应加强对人工生态公益林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生态问题,以保证人工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3.2 文化保护
人工生态公益林的经营应注重文化保护,保护林区的文化遗产和历史遗迹。同时,应加强对人工生态公益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人工生态公益林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4. 监测要求
4.1 生态监测
人工生态公益林的经营应加强生态监测,对林区的生态环境、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等进行监测和评估。同时,应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和数据管理系统,及时反馈监测结果,以保证人工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4.2 经济监测
人工生态公益林的经营应加强经济监测,对林区的经济效益、经营成本、市场需求等进行监测和评估。同时,应建立健全的经济监测体系和数据管理系统,及时反馈监测结果,以保证人工生态公益林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相关标准
GB/T 18738-2008 生态公益林建设规范
GB/T 18739-2008 生态公益林经营规范
GB/T 18740-2008 生态公益林监测规范
GB/T 18741-2008 生态公益林评价规范
GB/T 18742-2008 生态公益林保护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