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1463-2017
山西省质量奖组织类评价规范
发布时间:2017-12-30 实施时间:2018-03-01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越来越受到重视。为了促进企业质量提升,各地纷纷设立了质量奖项,以表彰在质量管理方面表现优异的企业。山西省质量奖是山西省政府设立的最高荣誉,旨在表彰在质量管理方面表现优异的企业,推动山西省质量水平的提升。
为了规范山西省质量奖组织类评价工作,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促进质量提升,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了DB14/T 1463-2017 山西省质量奖组织类评价规范。该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评价对象的确定:评价对象应为在山西省境内注册并经营的企业,且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等。
2.评价标准的制定:评价标准应根据山西省的实际情况和质量管理的要求制定,包括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服务质量、质量创新等方面。
3.评价方法的确定:评价方法应根据评价标准制定,包括现场评审、文件审核、访谈调查等方式。
4.评价结果的公示:评价结果应在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上公示,同时也应向评价对象进行反馈。
5.评价周期的确定:评价周期应根据评价对象的情况和评价结果确定,一般为3年。
通过实施DB14/T 1463-2017 山西省质量奖组织类评价规范,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促进质量提升,推动山西省质量水平的提高。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580-2017 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19011-2018 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GB/T 27922-2011 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7923-2011 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评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