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1464-2017
山西省质量奖个人类评价规范
发布时间:2017-12-30 实施时间:2018-03-01


随着社会的发展,质量管理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鼓励和表彰在质量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山西省设立了质量奖个人类评价。为了保证评价的公正、科学和权威,制定了DB14/T 1464-2017 山西省质量奖个人类评价规范。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评价对象的确定
评价对象应当是在质量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包括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等。评价对象应当符合评价条件,如在质量管理方面有较高的成就、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等。

2.评价程序
评价程序应当包括评价申报、初审、复审、终审和公示等环节。评价申报应当由评价对象自愿申报,评价委员会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评价对象进入复审环节,复审合格的评价对象进入终审环节,终审合格的评价对象进行公示。

3.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应当包括质量管理成果、质量管理创新、质量管理经验等方面。评价标准应当具有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评价委员会应当根据评价标准进行评价。

4.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应当包括评价等次和评价意见。评价等次应当根据评价标准确定,评价意见应当包括评价对象的优点和不足,以及改进意见等。

5.评价委员会
评价委员会应当由质量管理专家、行业专家、学者等组成,评价委员会应当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评价委员会应当根据评价标准进行评价。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580-2017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制的指南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与指南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