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1460-2017
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7-12-30 实施时间:2018-03-01


文物建筑是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为了保护文物建筑,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本标准制定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一、基本要求
1.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
2.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应与文物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管理相结合。
3.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应根据文物建筑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二、消防安全组织机构
1.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应包括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机构。
2.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由文物保护、消防、安全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问题。
3.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设立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等工作。
4.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机构应由消防、安全等部门的执法人员组成,负责对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流程、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等内容。
2.消防安全责任制应明确各级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
3.消防安全制度应包括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消防安全设施和器材管理等内容。
4.消防安全管理流程应包括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整改、消防安全监督等环节。
5.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应根据文物建筑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处置流程、应急设备和器材等内容。

四、消防安全设施和器材
1.文物建筑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消防安全设施和器材,如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消防栓、消防水带、灭火器等。
2.消防安全设施和器材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完好有效。
3.文物建筑应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指示标志,明确消防安全设施和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五、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
1.文物建筑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和指示标志等。
3.消防安全评估应根据文物建筑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和方法,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和整改。

六、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1.文物建筑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设施和器材使用方法等内容。
3.消防安全演练应根据文物建筑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演练方案,演练内容应包括火灾扑救、疏散逃生等。

七、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1.文物建筑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处置流程、应急设备和器材等内容。
2.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应急处置措施应科学合理、及时有效。
3.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后,应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相关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16-2013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GB 50222-95 建筑物消防设施设计规范
GB 17945-2010 消防安全标志设计使用通则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