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1939.6-2019
山西省职业技能培训规范 第 6 部分:能力评价
发布时间:2019-11-04 实施时间:2020-02-04


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增强就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而能力评价则是职业技能培训中不可或缺的环节,通过对学员的能力进行评价,可以客观地反映出培训效果,为学员提供改进和提高的方向。因此,制定标准化的能力评价方法对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质量和效果至关重要。

DB14/T 1939.6-2019 规定了职业技能培训中的能力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能力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应客观、公正、科学、合理,评价结果应真实可靠,评价过程应透明公开。

2.能力评价的对象:评价对象应为职业技能培训的学员,评价内容应与培训内容相对应。

3.能力评价的方法:评价方法应根据培训内容和学员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包括考试、实操、综合评价等。

4.能力评价的标准:评价标准应明确、具体、可操作,评价结果应能够反映出学员的实际能力水平。

5.能力评价的结果处理:评价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员,为学员提供改进和提高的方向,同时也应作为培训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

通过制定标准化的能力评价方法,可以确保职业技能培训的质量和效果,提高职业技能人才的素质和竞争力。同时,也可以促进职业技能培训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为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提供有力保障。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指南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580-2017 企业社会责任指南
GB/T 27922-2011 职业培训评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