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1939.7-2019
山西省职业技能培训规范 第 7 部分:培训补贴
发布时间:2019-11-04 实施时间:2020-02-04


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为了鼓励和支持职业技能培训,山西省制定了《山西省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其中第七部分规定了培训补贴的相关内容。

一、补贴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山西省境内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包括企业内部培训、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职业院校开展的培训等。

二、补贴标准
1.企业内部培训:按照培训费用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元/人/天。
2.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按照培训费用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人/天。
3.职业院校开展的培训:按照培训费用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800元/人/天。

三、申请条件
1.培训机构必须是经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合法机构。
2.培训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职业技能培训的规定。
3.培训对象必须是在山西省境内就业的劳动者。

四、申请程序
1.培训机构应当在培训开始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材料包括:培训计划、培训费用明细、培训机构资质证明、培训对象名单等。
3.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五、审批程序
1.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2.审批结果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机构。

六、发放程序
1.经审批通过的培训机构应当在培训结束后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培训费用结算清单。
2.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在收到结算清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培训机构。

七、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追回已经发放的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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