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1801-2019
规模奶牛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规范
发布时间:2019-08-25 实施时间:2019-12-05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奶牛场粪污处理设施的建设、改建和扩建。

二、术语和定义
2.1 规模奶牛场:指养殖规模在100头以上的奶牛场。
2.2 粪污处理设施:指对规模奶牛场产生的粪便、尿液等废弃物进行处理的设施。
2.3 设施选址:指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前,对建设地点进行评估、选择的过程。
2.4 设计:指粪污处理设施的工程设计和设备选型等工作。
2.5 建设:指粪污处理设施的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
2.6 运行:指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过程。
2.7 维护:指粪污处理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等工作。

三、设施选址
3.1 粪污处理设施应选址在远离居民区、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的地方。
3.2 粪污处理设施选址应考虑周边环境、气候条件、地形地貌等因素,确保设施建设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影响。
3.3 粪污处理设施选址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设计要求
4.1 粪污处理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2 粪污处理设施的设计应考虑设施的处理能力、处理效果、运行成本等因素,确保设施的安全、高效、环保运行。
4.3 粪污处理设施的设计应考虑设施的可持续发展,尽可能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资源,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五、建设要求
5.1 粪污处理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2 粪污处理设施的建设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确保设施的安全、高效、环保运行。
5.3 粪污处理设施的建设应考虑设施的可持续发展,尽可能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资源,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六、运行要求
6.1 粪污处理设施的运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6.2 粪污处理设施的运行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操作、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设施的安全、高效、环保运行。
6.3 粪污处理设施的运行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七、维护要求
7.1 粪污处理设施的维护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7.2 粪污处理设施的维护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等工作,确保设施的安全、高效、环保运行。
7.3 粪污处理设施的维护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相关标准
GB 18596-2001 养殖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01 养殖场环境质量标准
GB 18598-2001 养殖场废弃物处理标准
GB 18599-2001 养殖场环境监测规范
GB 18600-2001 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