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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羊是我国重要的畜牧业生产动物之一,其肉质鲜美,营养丰富,深受消费者的喜爱。为了保障肉羊的生产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必须加强对肉羊中兽药的管理和监控。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肉羊中兽药的使用和管理,保障肉羊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1.兽药使用
(1)应选择安全、有效、无毒副作用的兽药,并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
(2)应根据肉羊的生长阶段、疾病情况和环境条件等因素,合理选择兽药品种和使用方法。
(3)应遵守兽药的使用剂量和使用期限,不得超量使用或长期使用兽药。
(4)应注意兽药的贮存和保管,避免兽药受潮、变质或过期。
2.兽药残留
(1)应严格控制兽药残留,确保肉羊产品的安全。
(2)应按照兽药说明书的要求,合理使用兽药,避免兽药残留超标。
(3)应在兽药使用期限内停药,并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兽药残留检测。
(4)应遵守兽药禁用期限,避免因兽药禁用期限不当而导致兽药残留超标。
3.兽药禁用
(1)应严格遵守兽药禁用规定,禁止使用已被禁用的兽药。
(2)应注意兽药的适用范围和禁用范围,避免因误用兽药而导致兽药残留超标。
(3)应定期更新兽药禁用目录,及时通知养殖户和兽医。
4.兽药应用时间
(1)应根据肉羊的生长阶段和疾病情况,合理选择兽药应用时间。
(2)应遵守兽药应用时间的要求,避免因兽药应用时间不当而导致兽药残留超标。
(3)应注意兽药应用时间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避免因滥用兽药而导致兽药残留超标。
5.兽药应用剂量
(1)应根据肉羊的体重、年龄和疾病情况,合理选择兽药应用剂量。
(2)应遵守兽药应用剂量的要求,避免因兽药应用剂量不当而导致兽药残留超标。
(3)应注意兽药应用剂量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避免因滥用兽药而导致兽药残留超标。
6.兽药应用方法
(1)应根据兽药的性质和使用要求,合理选择兽药应用方法。
(2)应遵守兽药应用方法的要求,避免因兽药应用方法不当而导致兽药残留超标。
(3)应注意兽药应用方法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避免因滥用兽药而导致兽药残留超标。
7.兽药应用期限
(1)应根据兽药的使用要求和说明书,合理选择兽药应用期限。
(2)应遵守兽药应用期限的要求,避免因兽药应用期限不当而导致兽药残留超标。
(3)应注意兽药应用期限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避免因滥用兽药而导致兽药残留超标。
8.兽药应用记录
(1)应建立兽药应用记录,记录兽药的品种、使用剂量、使用时间、使用方法、使用期限等信息。
(2)应定期检查兽药应用记录,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应保存兽药应用记录,以备查验。
相关标准:
GB/T 19569-2004 肉类和肉制品中兽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T 19570-2004 肉类和肉制品中兽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19571-2004 肉类和肉制品中兽药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9572-2004 肉类和肉制品中兽药残留量的测定 毛细管气相色谱法
GB/T 19573-2004 肉类和肉制品中兽药残留量的测定 毛细管电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