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2006-2020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0-02-28 实施时间:2020-05-28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是党政机关开展工作的重要场所,也是政府公共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党政机关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办公用房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DB14/T 2006-2020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公开指南规定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内容等方面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信息公开的范围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办公用房的基本情况、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维修情况、安全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方式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公开的方式包括:网站公开、公示栏公开、接待室公开、信函公开、电话公开、现场公开等多种方式。

三、信息公开的程序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公开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公开、回复等环节。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口头、网络等方式向党政机关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党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审核并公开信息,并及时回复申请人。

四、信息公开的内容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办公用房的基本情况、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维修情况、安全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具体包括:办公用房的名称、地址、面积、用途、产权情况、租赁情况、使用单位、使用人员、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维修情况、安全情况等信息。

五、信息公开的保密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公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合法权益。

相关标准:
GB/T 50378-2019 公共建筑节能评价标准
GB/T 50379-201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T 50380-2019 公共建筑节能施工与验收标准
GB/T 50381-2019 公共建筑节能运行与管理标准
GB/T 50382-2019 公共建筑节能监测与评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