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2155-2020
政务公开 满意度评价规范
发布时间:2020-04-15 实施时间:2020-06-15
政务公开是政府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政策、决策、执行和评价结果的一种行为,是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互动和沟通方式。政务公开满意度评价是对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种评价方式,是衡量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的重要指标。
DB14/T 2155-2020政务公开满意度评价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评价对象:政务公开满意度评价的对象是政府部门、机构和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2.评价指标:政务公开满意度评价的指标应当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可比性和实用性,包括政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效果、服务等方面。
3.评价方法:政务公开满意度评价的方法应当符合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包括问卷调查、访谈、座谈会、专家评审等多种方法。
4.评价结果:政务公开满意度评价的结果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可信,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为政府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5.评价监督:政务公开满意度评价应当接受社会监督,评价过程应当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
政务公开满意度评价是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互动和沟通方式,是政府改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手段。DB14/T 2155-2020政务公开满意度评价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助于提高政务公开满意度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相关标准
GB/T 20890-2014政务信息公开服务规范
GB/T 33538-2017政务公开信息资源分类与代码
GB/T 33539-2017政务公开信息资源目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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