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2145-2020
《养老机构老年人精神慰藉服务要求》
发布时间:2020-09-10 实施时间:2020-11-10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养老机构的建设和发展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老年人的身体健康是养老机构服务的重点,但精神健康同样重要。为了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国家发布了《养老机构老年人精神慰藉服务要求》标准。

基本要求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老年人精神慰藉服务制度,制定服务方案,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标准、服务流程等。养老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精神慰藉服务人员,提供全天候服务。

服务内容
养老机构应当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和特点,提供符合老年人心理特点的精神慰藉服务,包括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心理治疗、心理康复等服务。服务内容应当具体、实用、有效,能够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服务流程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服务流程,包括服务接待、服务评估、服务安排、服务实施、服务跟踪等环节。服务流程应当规范、高效、便捷,能够提高服务质量和老年人的满意度。

服务标准
养老机构应当制定服务标准,明确服务质量要求和服务效果评价标准。服务标准应当科学、合理、可行,能够提高服务质量和老年人的满意度。

服务评价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服务评价机制,定期对精神慰藉服务进行评估和反馈。评价结果应当客观、准确、及时,能够为服务改进提供参考。

相关标准
- GB/T 29490-2013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 GB/T 30966-2014 养老机构服务人员聘用与管理规范
- GB/T 30967-2014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 GB/T 30968-2014 养老机构服务设施与设备规范
- GB/T 30969-2014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