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精神障碍流浪乞讨人员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活和健康状况常常受到忽视和侵害。为了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本标准制定了以下规范:
1.基本要求
1.1 救助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提供疑似精神障碍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
1.2 救助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管理制度,确保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
1.3 救助服务机构应当保护疑似精神障碍流浪乞讨人员的隐私和人格尊严,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和病史。
2.服务内容
2.1 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包括食宿、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服务。
2.2 提供心理疏导和心理治疗服务,帮助疑似精神障碍流浪乞讨人员缓解心理压力和痛苦。
2.3 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帮助疑似精神障碍流浪乞讨人员重新融入社会。
3.服务流程
3.1 接收疑似精神障碍流浪乞讨人员的求助,进行初步评估和诊断。
3.2 制定个性化的救助计划,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目标。
3.3 实施救助计划,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
3.4 定期进行服务评估和调整,确保服务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4.服务标准
4.1 服务应当以疑似精神障碍流浪乞讨人员的需求为中心,注重个性化和差异化。
4.2 服务应当具有专业性和科学性,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
4.3 服务应当具有可及性和连续性,确保疑似精神障碍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及时获得所需的服务和支持。
5.服务质量监督
5.1 救助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测。
5.2 监督机构应当对救助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
5.3 疑似精神障碍流浪乞讨人员和其家属应当对救助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和反馈,促进服务的改进和提升。
相关标准
GB/T 18204-2013 社会工作服务质量标准
GB/T 27922-2011 社会工作组织管理规范
GB/T 27923-2011 社会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GB/T 27924-2011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分类与编码
GB/T 27925-2011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计量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