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11/T 17-2021
《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21-12-01 实施时间:2021-12-01


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乡镇综合文化站作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承担着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文化服务的重要职责。为了提高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服务质量,规范公共文化服务,国家出台了《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明确了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要求,包括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时间等。其中,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村居民,服务内容包括文艺演出、文化展览、文化讲座、文化咨询、文化培训等,服务方式包括线上线下相结合,服务时间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规范》还规定了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的服务标准,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等方面。服务态度要热情周到,服务质量要优质高效,服务效率要快捷便利。同时,《规范》还规定了服务流程,包括服务前、服务中、服务后三个环节,要求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要遵循规范流程,确保服务质量。

为了保证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规范》还规定了服务质量监督的要求。要求乡镇综合文化站要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总之,乡镇综合文化站是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村居民的文化生活质量。《规范》的出台,将有助于提高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文化服务的需求。

相关标准
- GB/T 29490-2013 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标准
- GB/T 29491-2013 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规范
- GB/T 29492-2013 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营管理规范
- GB/T 29493-2013 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评估标准
- GB/T 29494-2013 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服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