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04/T 6-2021
检验检测机构报告发放管理要求
发布时间:2021-11-10 实施时间:2021-12-10


检验检测机构是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力量,其检测结果对于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为了保证检验检测机构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需要对报告发放进行管理。本标准旨在规范检验检测机构报告发放的管理要求,以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报告发放的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报告发放的程序,包括报告编制、审核、签发、发放等环节。报告编制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人员完成,审核应当由专门的审核人员进行,签发应当由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进行,发放应当由专门的发放人员进行。

报告内容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根据检测项目的不同,编制相应的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应当包括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结果、结论等内容。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样品,应当在报告中明确标注。

报告格式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编制相应的报告格式。报告格式应当包括报告封面、目录、正文、结论、附录等内容。报告封面应当包括检验检测机构名称、报告编号、样品名称、检测项目等信息。

报告签发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报告签发的管理制度,确保报告签发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报告签发应当由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进行,签发人员应当对报告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报告内容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报告存档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报告存档的管理制度,确保报告存档的完整性和可靠性。报告存档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存档时间应当不少于5年。

相关标准
-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 GB/T 19011-2018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 GB/T 19633-2019 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通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