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竞争的加剧,标准化和创新已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为了鼓励和表彰在标准化和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山西省制定了《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个人奖评审规范》(以下简称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范围内的标准化和创新领域,旨在规范个人奖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公正、公平、公开。
一、一般要求
1. 评审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
2. 评审委员会应由专家、学者、企业家等相关领域的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道德素质。
3. 评审委员会应当对评审工作保密,不得泄露评审信息。
4. 评审委员会应当制定评审工作计划和评审标准,确保评审工作有序进行。
5. 评审委员会应当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及时向获奖者发放获奖证书和奖金。
二、评审程序
1. 提名阶段:由省级标准化和创新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单位提名候选人。
2. 审核阶段:评审委员会对提名的候选人进行审核,筛选出符合评审标准的候选人。
3. 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对符合评审标准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获奖者。
4. 公示阶段:评审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向获奖者发放获奖证书和奖金。
三、评审方法
1. 评审委员会应当采用多种评审方法,包括资料审查、实地考察、专家评审、公众评议等。
2. 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候选人的贡献情况,综合考虑其在标准化和创新方面的成果、影响力、创新能力、领导力等方面的表现。
3. 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评审标准,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获奖者。
四、评审标准
1. 标准化方面的贡献:候选人在标准化方面的贡献,包括标准制定、标准推广、标准应用等方面的成果和影响力。
2. 创新方面的贡献:候选人在创新方面的贡献,包括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等方面的成果和影响力。
3. 领导力和影响力:候选人在标准化和创新方面的领导力和影响力,包括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影响力等方面的表现。
五、评审结果的处理
1. 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获奖者,并向获奖者发放获奖证书和奖金。
2. 对于未获奖的候选人,评审委员会应当及时通知其,并说明评审结果的原因。
3. 对于评审结果有争议的情况,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并及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说明评审结果的原因。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29490-2013 创新管理体系要求
GB/T 34001-2017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