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用水定额是指在服务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方法计算出的单位产品或服务所需用水量。服务业用水定额的编制是为了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服务业可持续发展。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服务业用水定额的编制和使用。服务业用水定额的编制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用水定额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服务业用水定额的编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 服务业的性质、规模、技术水平和生产工艺等因素;
2. 服务业用水的种类、用途、水质要求和用水量等因素;
3. 服务业用水的节水技术和管理措施等因素。
服务业用水定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服务业用水定额 = 服务业用水量 ÷ 服务业产值
其中,服务业用水量是指服务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用水的总量,单位为立方米;服务业产值是指服务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创造的经济价值,单位为元。
服务业用水定额的技术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1. 服务业用水定额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 服务业用水定额应当考虑节水技术和管理措施的应用,提高用水效率;
3. 服务业用水定额应当考虑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避免浪费和污染。
服务业用水定额的使用说明包括以下内容:
1. 服务业用水定额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订,确保用水定额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服务业用水定额应当与服务业生产经营活动相结合,实现节水减排和经济效益的双重目标;
3. 服务业用水定额应当与水资源管理制度相结合,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本标准附录中列出了服务业用水定额的编制方法和计算示例,供用户参考。
相关标准
GB/T 18920-2002 水资源分类和分级标准
GB/T 18921-2002 水资源保护区划分标准
GB/T 18922-2002 水资源调查规范
GB/T 18923-2002 水资源评价规范
GB/T 18924-2002 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