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2362-2021
省级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服务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1-12-01 实施时间:2022-03-01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的食堂服务管理。

二、食品安全
1. 食品采购应选择正规渠道,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2. 食品储存应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分区、分层,保证食品的新鲜度和卫生安全。
3. 食品加工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操作,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
4. 食品销售应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分区、分层,保证食品的新鲜度和卫生安全。
5. 食品残留物应及时清理,保证食品加工和销售环节的卫生安全。

三、营养均衡
1. 食堂应提供营养均衡的菜品,保证食品的营养价值。
2. 食堂应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提供不同种类的菜品,保证食品的多样性。
3. 食堂应根据不同季节的特点,提供适宜的菜品,保证食品的时令性。

四、环境卫生
1. 食堂应保持干净整洁,保证环境的卫生安全。
2. 食堂应定期进行消毒,保证环境的卫生安全。
3. 食堂应保持通风良好,保证环境的卫生安全。

五、服务质量
1. 食堂应提供优质的服务,保证服务的质量。
2. 食堂应提供便捷的服务,保证服务的效率。
3. 食堂应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保证服务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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