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2376-2021
农贸市场商品陈列销售要求
发布时间:2021-12-28 实施时间:2022-02-28
农贸市场是城市中重要的销售农副产品的场所,其商品陈列和销售质量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和利益。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提高农贸市场的服务质量和形象,本标准制定了以下要求:
1. 商品陈列要求
1.1 商品陈列应按照品种、规格、产地等分类,摆放整齐,方便消费者选择。
1.2 商品陈列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有异味、霉变、腐烂等现象。
1.3 商品陈列应有明显的价格标识,价格应公开透明,不得虚高或低于市场价。
1.4 商品陈列应有合理的货架、展示柜等设施,保证商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 销售要求
2.1 销售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产品知识和销售技巧,能够为消费者提供专业的服务。
2.2 销售人员应穿着整洁、干净的工作服,不得吸烟、喝酒等影响形象的行为。
2.3 销售人员应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欺诈、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等行为。
2.4 销售人员应保持礼貌、热情、耐心的态度,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3. 环境要求
3.1 农贸市场应保持清洁卫生,无垃圾、污水、异味等现象。
3.2 农贸市场应有合理的通风、照明、温度等设施,保证消费者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3.3 农贸市场应有完善的消防设施和应急预案,保证消费者的安全。
相关标准
GB/T 191-201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2828.1-2012 采样程序及表观缺陷的制定
GB/T 2829-2002 检验抽样程序及表观缺陷的制定和接受抽样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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