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03/T 9-2022
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22-07-15 实施时间:2022-07-15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行政审批事项的数量和种类不断增加,申请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需求也越来越多。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有些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可能会存在一些缺陷或不完整的情况,这就需要行政审批机关提供容缺受理服务,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为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服务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国家制定了《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服务规范》(DB1403/T 9-2022)。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要求:规定了行政审批机关应当依法、公正、高效地提供容缺受理服务,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程序:规定了行政审批机关应当建立容缺受理服务制度,明确容缺受理的申请条件、受理程序、申请材料等内容。

3.流程:规定了行政审批机关应当建立容缺受理服务流程,明确容缺受理的申请方式、申请受理、审核、决定等环节。

4.责任:规定了行政审批机关应当明确容缺受理服务的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责任要求等内容,确保容缺受理服务的有效实施。

5.监督:规定了行政审批机关应当建立容缺受理服务监督机制,加强对容缺受理服务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容缺受理服务的规范实施。

总之,该标准的出台,将有助于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服务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相关标准
- DB11/T 1-2019 行政审批服务规范
- DB11/T 2-2019 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服务规范
- DB11/T 3-2019 行政审批事项咨询服务规范
- DB11/T 4-2019 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服务规范
- DB11/T 5-2019 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