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是一种自然灾害,对建设工程的安全性造成了很大的威胁。为了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性,需要对建设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DB13/T 501-2003《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分类》规定了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分类方法,具体内容如下:
1. 建设工程地震烈度分类
建设工程地震烈度分类是指根据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地震烈度等级,将建设工程分为不同的地震烈度区域。该标准将中国分为了7个地震烈度区域,分别为Ⅰ、Ⅱ、Ⅲ、Ⅳ、Ⅴ、Ⅵ、Ⅶ级。
2. 建设工程地震烈度影响分类
建设工程地震烈度影响分类是指根据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地震烈度等级,以及建设工程的结构类型、高度、重要性等因素,将建设工程分为不同的地震烈度影响等级。该标准将建设工程分为了Ⅰ、Ⅱ、Ⅲ、Ⅳ、Ⅴ、Ⅵ、Ⅶ级。
3. 建设工程地震烈度影响等级与地震烈度区域的对应关系
建设工程地震烈度影响等级与地震烈度区域的对应关系是指根据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地震烈度等级,以及建设工程的结构类型、高度、重要性等因素,将建设工程的地震烈度影响等级与地震烈度区域对应起来。该标准将建设工程的地震烈度影响等级与地震烈度区域对应起来,以便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4.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分类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分类是指根据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地震烈度等级、建设工程的结构类型、高度、重要性等因素,将建设工程分为不同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等级。该标准将建设工程分为了Ⅰ、Ⅱ、Ⅲ、Ⅳ、Ⅴ、Ⅵ、Ⅶ级。
5.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等级与地震烈度影响等级的对应关系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等级与地震烈度影响等级的对应关系是指根据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地震烈度等级、建设工程的结构类型、高度、重要性等因素,将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等级与地震烈度影响等级对应起来。该标准将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等级与地震烈度影响等级对应起来,以便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相关标准
GB 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7-2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8-2018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9-2015 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