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952-2008
河北省救灾备荒储备种子加工管理规程
发布时间:2008-05-19 实施时间:2008-06-03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救灾备荒储备种子加工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
2.1 储备种子:指为应对自然灾害、战争等突发事件而储备的种子。
2.2 加工:指对储备种子进行清理、筛选、包装等处理。
2.3 质量控制:指对储备种子加工过程中的各项指标进行监控和检测,确保加工后的种子符合质量要求。
2.4 储存:指将加工后的储备种子储存于指定的仓库或库房中,以备不时之需。
2.5 使用:指在应急救灾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使用储备种子。

三、基本要求
3.1 储备种子应按照品种、数量、质量等要求进行储备。
3.2 储备种子应定期进行检测和更新,确保其质量和有效性。
3.3 储备种子加工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确保加工后的种子符合质量要求。
3.4 储备种子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的仓库或库房中,确保其质量和有效性。
3.5 储备种子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使用,确保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四、加工流程
4.1 清理:将储备种子中的杂质、破损、变质等不良品进行清理。
4.2 筛选:将清理后的种子按照大小、形状等指标进行筛选,确保种子的均匀性和一致性。
4.3 包装:将筛选后的种子按照规定的包装要求进行包装,确保种子的保存期限和质量。

五、质量控制
5.1 储备种子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检测,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5.2 加工过程中应对种子的各项指标进行监控和检测,确保加工后的种子符合质量要求。
5.3 对加工后的种子应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六、储存和使用
6.1 储备种子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的仓库或库房中,确保其质量和有效性。
6.2 储备种子应定期进行检测和更新,确保其质量和有效性。
6.3 储备种子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使用,确保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相关标准
GB/T 16489-2008 储备种子
GB/T 16490-2008 储备种子加工
GB/T 16491-2008 储备种子质量控制
GB/T 16492-2008 储备种子储存
GB/T 16493-2008 储备种子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