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927-2008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规范
发布时间:2008-09-18 实施时间:2008-10-03


随着我国农业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以农业生产为主要内容,以标准化为基础,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为目标,通过示范、推广和培训等手段,促进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区域。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对于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本要求
1.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应选择农业生产条件优越、农业科技水平较高、农业产业发展潜力大的区域建设。
2.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应以标准化为基础,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为目标,注重示范、推广和培训等手段,促进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
3.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应注重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4.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应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二、建设内容
1.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应注重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建设,包括农业生产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农业机械化标准化等方面。
2.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应注重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包括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
3.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应注重农业产业的发展,包括农产品加工、农业旅游、农村电商等方面。
4.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应注重农民素质的提高,包括农民培训、农民合作社建设等方面。

三、建设程序
1.确定建设区域和建设内容。
2.编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规划。
3.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4.建设完成后进行验收和评价。

四、管理和评价
1.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机构,负责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2.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评价机制,定期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依据。

相关标准:
GB/T 19580-2017 农业标准化术语
GB/T 19581-2017 农业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582-2017 农业标准化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GB/T 19583-2017 农业标准化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GB/T 19584-2017 农业标准化管理体系评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