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证章、标志是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手段。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的管理涉及到动物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 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应当统一制作,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2. 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应当具有明显的标识性和防伪性,以防止伪造和冒用。
3. 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制作和管理,确保其质量和效果。
4. 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使用,不得私自更改、涂改或者转让。
5. 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更新和更换,以保证其有效性和可靠性。
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的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的制作和管理要求。
2. 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的使用和保管要求。
3. 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的更新和更换要求。
4. 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的检查和监督要求。
5. 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的违法行为处理要求。
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的管理应当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具体实施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管理程序,加强对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
相关标准
GB/T 14233.1-2008 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综合标准 第1部分: 总则
GB/T 14233.2-2008 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综合标准 第2部分: 动物检疫
GB/T 14233.3-2008 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综合标准 第3部分: 动物疫病监测
GB/T 14233.4-2008 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综合标准 第4部分: 动物疫病防治
GB/T 14233.5-2008 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综合标准 第5部分: 动物产品卫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