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1027-2009
无公害食品 杂色蛤
发布时间:2009-03-09 实施时间:2009-03-24


无公害食品是指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中不使用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和生物制剂,不违反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人体健康要求的食品。杂色蛤是一种常见的贝类食品,具有丰富的营养价值和药用价值。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制定了DB13/T 1027-2009无公害食品 杂色蛤标准。

1.品种要求
杂色蛤应选用肉质饱满、体形完整、色泽鲜艳、无异味、无病虫害的成熟蛤壳。品种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质量要求
杂色蛤应具有良好的口感和风味,无异味、无腥味、无沙粒、无异物。每100克蛤肉中含蛋白质不少于10克,含钙不少于100毫克,含铁不少于1毫克。

3.安全要求
杂色蛤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和生物制剂。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中应严格控制微生物污染和重金属污染。

4.卫生要求
杂色蛤应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中严格控制卫生条件,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场所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5.检验方法
杂色蛤的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包括外观检验、腥味检验、沙粒检验、微生物检验、重金属检验等。

6.标志
无公害食品杂色蛤应在包装上标明“无公害食品”字样,并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7.包装、运输和贮存
无公害食品杂色蛤应采用无毒、无异味、无污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晒、防震、防冻。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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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78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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