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1135-2009
河北省省级水产原种场和良种场建设规范
发布时间:2009-08-10 实施时间:2009-08-25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省级水产原种场和良种场的建设。

二、场地选址
1. 原则上应选在水质清洁、水流平稳、水深适宜、水温适宜、水源充足的地方。
2. 应避免选在水流湍急、水深不足、水质污染、水源不足、水温过高或过低的地方。
3. 应避免选在地下水位过高、土壤松软、地质构造不稳定的地方。

三、场地规划
1. 原则上应按照“一池一策”原则进行规划,确保不同品种的水产养殖互不干扰。
2. 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规划场地面积和池塘数量,确保养殖密度适宜。
3. 应合理规划道路、排水系统、电力系统等基础设施,确保场地通畅、安全、便捷。

四、建筑设计
1. 原则上应选用环保、节能、耐用的建筑材料和设备。
2. 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计办公楼、实验室、饲料库、鱼苗池、成鱼池等建筑物。
3. 应合理设计池塘结构、水流系统、氧气供应系统等设施,确保水产养殖环境优良。

五、设备选型
1. 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确保设备质量和安全性。
2. 应根据实际需要选用适宜的设备,确保设备功能和效率。
3. 应定期检修和维护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和寿命。

六、环境保护
1. 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确保水产养殖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2. 应合理利用养殖废弃物和废水,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 应定期检测水质和废水排放情况,确保水产养殖环境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相关标准
GB 11607-1989 水产养殖场设计规范
GB 11608-1989 水产养殖场建筑设计规范
GB 11609-1989 水产养殖设备选型规范
GB 11610-1989 水产养殖场环境保护规范
GB 11611-1989 水产养殖场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