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1196-2010
小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
发布时间:2010-03-11 实施时间:2010-03-26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小场所消防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为了提高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标准和规范。其中,DB13/T 1196-2010小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标准。

该标准主要围绕“四个能力”展开,即:预防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自救互救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下面分别介绍这四个能力的具体内容。

1. 预防能力
预防能力是指小场所在日常经营管理中,采取各种措施预防火灾的能力。具体包括: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加强电气火灾防范等。

2. 应急处置能力
应急处置能力是指小场所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置的能力。具体包括: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计划,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

3. 自救互救能力
自救互救能力是指小场所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自主进行自救和互救的能力。具体包括:加强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自救和互救能力,建立员工自救互救机制,加强与周边单位的联防联控等。

4. 组织领导能力
组织领导能力是指小场所在消防安全管理中,能够有效组织和领导各项工作的能力。具体包括: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级领导职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监督和考核,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等。

除了以上四个能力,该标准还对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其他方面进行了规定,如消防设施的设置和维护、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消防安全培训和考核等。

相关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2017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GB 16806-2017 消防用水设备及系统设计规范
GB 17945-2010 消防安全标志设计规范
GB 18451.1-2010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