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1188-2010
钢铁企业能源介质质量控制 水质
发布时间:2010-02-08 实施时间:2010-02-23


钢铁企业是我国重要的工业生产企业之一,其生产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能源介质,其中水是重要的能源介质之一。水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钢铁生产的质量和效益,因此对钢铁企业能源介质水质的质量控制十分重要。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水质检测

钢铁企业应当建立水质检测体系,对生产过程中的水源、循环水、废水等进行定期检测。检测项目包括水质指标、微生物、有机物、无机物等。检测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2. 水质评价

钢铁企业应当对检测结果进行水质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水质控制措施。水质评价应当综合考虑水质指标、水源、生产工艺等因素。

3. 水质控制

钢铁企业应当采取有效的水质控制措施,保证生产过程中的水质符合要求。水质控制措施包括水源控制、水处理、循环水控制、废水处理等。钢铁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水质控制体系,对水质进行全面控制。

4. 水质管理

钢铁企业应当建立水质管理体系,对水质的检测、评价、控制等进行全面管理。水质管理应当包括水质监测、水质评价、水质控制、水质信息管理等方面。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钢铁企业能源介质水质的质量,保证钢铁生产的质量和效益。

相关标准
GB/T 18920-2002 工业循环冷却水质量
GB/T 18919-2002 工业给水水质
GB/T 18918-2002 工业锅炉水质
GB/T 18917-2002 工业废水排放标准
GB/T 18916-2002 工业废水综合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