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1370-2011
野三坡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规范
发布时间:2011-01-28 实施时间:2011-02-28


一、服务态度
1.1 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热情、礼貌、耐心、细致地为游客提供服务。
1.2 服务人员应穿着整洁、干净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证,不得穿着拖鞋、短裤等不符合职业形象的服装。
1.3 服务人员应主动向游客提供帮助,积极解答游客提出的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怠慢游客。
1.4 服务人员应当尊重游客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得侵犯游客的合法权益。

二、服务设施
2.1 服务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持良好的状态,保证游客的安全和舒适。
2.2 服务设施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2.3 服务设施应当设置明显的标识,方便游客使用和识别。

三、服务内容
3.1 服务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不得违反游客的合法权益。
3.2 服务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游客。
3.3 服务内容应当满足游客的需求,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

四、服务流程
4.1 服务流程应当合理、规范,确保游客的合法权益。
4.2 服务流程应当简化、便捷,提高游客的满意度。
4.3 服务流程应当公开、透明,方便游客了解和监督。

五、服务质量监督
5.1 服务质量监督应当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机制,确保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5.2 服务质量监督应当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5.3 服务质量监督应当及时处理游客的投诉和意见,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相关标准
GB/T 14348-2008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和评定
GB/T 17748-2008 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20211-2006 旅游景区环境管理规范
GB/T 20213-2006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