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1362-2011
竹材粘胶棉纤维混纺产品纤维含量的测定
发布时间:2011-01-28 实施时间:2011-02-28


竹材粘胶棉纤维混纺产品是一种新型的纺织品,其纤维含量的测定对于产品的质量控制和市场监管具有重要意义。本标准旨在规定竹材粘胶棉纤维混纺产品纤维含量的测定方法,以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竹材粘胶棉纤维混纺产品纤维含量的测定。

2.引用标准
GB/T 6529-2008 纺织品试样制备标准大纲
GB/T 8170-2008 数值舍入规则及其应用
GB/T 9995-2010 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测定
GB/T 13763.1-2008 纺织品用纤维长度的测定 第1部分:梳棉纤维长度的测定
GB/T 13763.2-2008 纺织品用纤维长度的测定 第2部分:化学纤维长度的测定

3.定义
竹材粘胶棉纤维混纺产品:由竹材纤维、粘胶纤维和棉纤维混合纺织而成的纺织品。

4.原理
将竹材粘胶棉纤维混纺产品样品经过化学处理,使其中的棉纤维和粘胶纤维溶解,然后用水洗涤,使竹材纤维得以保留。最后,通过称量样品前后的质量差异,计算出样品中竹材纤维的含量。

5.仪器和设备
5.1 烘箱:温度范围为105℃~110℃,精度为±2℃。
5.2 恒温水浴:温度范围为20℃~100℃,精度为±0.5℃。
5.3 恒温搅拌器:转速为60r/min。
5.4 离心机:最高转速为4000r/min。
5.5 电子天平:分度值为0.001g。
5.6 纤维长度测试仪:符合GB/T 13763.1-2008和GB/T 13763.2-2008的要求。

6.试验样品
试验样品应符合GB/T 6529-2008的要求。

7.试验步骤
7.1 取样
按照GB/T 6529-2008的要求,从样品中取得代表性试样。

7.2 纤维长度测试
按照GB/T 13763.1-2008和GB/T 13763.2-2008的要求,测定样品中竹材纤维、粘胶纤维和棉纤维的长度。

7.3 化学处理
将样品放入恒温水浴中,加入适量的10%氢氧化钠溶液,使样品中的棉纤维和粘胶纤维溶解。然后,用水洗涤样品,使竹材纤维得以保留。

7.4 烘干
将样品放入烘箱中,在105℃~110℃下烘干至恒重。

7.5 精密称量
将烘干后的样品放入电子天平上,精密称量样品的质量。

7.6 计算
计算样品中竹材纤维的含量,公式如下:
竹材纤维含量(%)=(m2-m1)/m×100%
其中,m1为样品烘干前的质量,m2为样品烘干后的质量,m为样品的质量。

8.结果表示
竹材纤维含量的计算结果应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计算结果小数点后第三位为5,则应向上进位。

9.报告内容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样品的名称、规格、编号和来源;
b) 试验日期;
c) 试验方法;
d) 试验结果;
e) 分析和讨论;
f) 结论。

相关标准
GB/T 6529-2008 纺织品试样制备标准大纲
GB/T 8170-2008 数值舍入规则及其应用
GB/T 9995-2010 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测定
GB/T 13763.1-2008 纺织品用纤维长度的测定 第1部分:梳棉纤维长度的测定
GB/T 13763.2-2008 纺织品用纤维长度的测定 第2部分:化学纤维长度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