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具有重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价值。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资源,维护草原生态平衡,需要对草原进行划定。DB13/T 2063-2014 基本草原划定技术规范是为了规范基本草原划定工作而制定的。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基本草原的定义和分类。基本草原是指草地、草原、草甸、草丛、草沼、草滩等草本植被覆盖面积达到15%以上的土地。根据草原植被类型、生长环境和生态功能等特征,将基本草原分为草地、草原、草甸、草丛、草沼、草滩等6类。
2. 基本草原划定的原则。基本草原划定应遵循科学性、准确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公正性、透明性等原则。划定应以草原植被为主要依据,结合土地利用、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3. 基本草原划定的方法。基本草原划定应采用遥感影像解译、实地调查、专家评审等方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遥感影像解译是基本草原划定的主要方法,实地调查和专家评审是对遥感影像解译结果进行验证和修正的重要手段。
4. 基本草原划定的技术要求。基本草原划定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1)遥感影像解译应采用高分辨率、多光谱、多时相的遥感影像;(2)实地调查应采用标准化的调查方法和调查表格;(3)专家评审应由具有草原生态学、遥感技术、土地利用规划等方面专业知识的专家组成;(4)划定结果应进行质量检查和质量评价。
5. 基本草原划定的结果应用。基本草原划定结果应用于草原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规划、管理和保护等工作中。划定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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