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2152-2014
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14-02-03 实施时间:2015-03-01


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是指对病死动物、淘汰动物、动物产品等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场所。无害化处理是指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手段,将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转化为无害物质,以达到防止疫病传播和保护环境的目的。

本标准适用于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建设和改建,包括场地选址、建筑设计、设备选型、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1. 场地选址
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选在远离居民区、水源地、农田等敏感区域的地方。场地应平整、干燥、通风良好,地下水位应低于场地地面。

2. 建筑设计
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建筑面积应根据处理能力确定。建筑物应具有防火、防爆、防腐、防腐蚀等特点,设有通风、排气、排水等设施。

3. 设备选型
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设备应具有安全、可靠、高效、节能等特点。设备应定期检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4. 环境保护
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建立环境保护制度,对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等进行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应建立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相关标准:
GB 14881-2013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GB 16548-2017 动物病原微生物检验通则
GB 16549-2017 动物病原微生物检验方法
GB 16550-2017 动物病原微生物检验质量控制通则
GB 16551-2017 动物病原微生物检验质量控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