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是矿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有固体颗粒的废水,经过沉淀、浓缩、过滤等处理后,将固体颗粒沉淀在尾矿库中,将水排放到环境中。尾矿库的建设和管理涉及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多个方面,是矿山企业必须重视的问题。
尾矿库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分级是指对尾矿库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和分级,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和控制。本标准规定了尾矿库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分级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具体内容如下:
1.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基本要求
尾矿库重大危险源辨识应当全面、系统、科学、准确、可靠,应当考虑到尾矿库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建设、运行、维护、关闭和后续管理等各个阶段。辨识应当以风险为导向,根据可能产生的危险性和后果的严重程度,确定重大危险源。
2. 重大危险源分级的基本要求
尾矿库重大危险源分级应当根据危险源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危险源,二级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较大事故的危险源,三级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一般事故的危险源。
3.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分级的方法
尾矿库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分级的方法包括现场勘察、文献资料分析、专家评审等多种方法。现场勘察是辨识的基础,应当对尾矿库的建设、运行、维护、关闭和后续管理等各个阶段进行全面、系统、科学、准确、可靠的勘察。文献资料分析是辨识的重要手段,应当对尾矿库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验收报告、运行记录、事故记录等文献资料进行分析。专家评审是辨识的重要环节,应当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
4.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分级的结果应用
尾矿库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分级的结果应当用于尾矿库的建设、运行、维护、关闭和后续管理等各个阶段的管理和控制。对于一级危险源,应当采取最严格的管理和控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于二级和三级危险源,应当采取相应的管理和控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相关标准
GB/T 29600-2013 矿山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
GB/T 29601-2013 矿山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
GB/T 29602-2013 矿山安全标准化管理评价指南
GB/T 29603-2013 矿山安全标准化管理评价方法
GB/T 29604-2013 矿山安全标准化管理评价结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