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2295-2015
行政许可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5-12-25 实施时间:2016-02-01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电子档案已经成为行政许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行政许可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对电子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电子档案的管理而制定的。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行政许可电子档案的管理,包括电子档案的组织、存储、检索、保护、转移和销毁等方面的内容。

2.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2900.1-2008《信息与文献——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基础》中的术语和定义基本一致。

3. 电子档案的组织
3.1 电子档案的组成
行政许可电子档案应当包括申请材料、审批意见、决定书、证照等相关文件。
3.2 电子档案的分类
行政许可电子档案应当按照行政许可的类型、申请人或者申请单位的名称、时间等因素进行分类。
3.3 电子档案的命名
行政许可电子档案应当按照一定的命名规则进行命名,以便于检索和管理。

4. 电子档案的存储
4.1 存储介质
行政许可电子档案应当存储在可靠的介质上,如硬盘、光盘、磁带等。
4.2 存储环境
行政许可电子档案应当存储在干燥、通风、防尘、防静电的环境中,以保证存储介质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3 存储位置
行政许可电子档案应当存储在专门的电子档案库中,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

5. 电子档案的检索
5.1 检索方式
行政许可电子档案应当采用多种检索方式,如关键词检索、分类检索、时间检索等。
5.2 检索工具
行政许可电子档案应当配备相应的检索工具,如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检索软件等。

6. 电子档案的保护
6.1 安全措施
行政许可电子档案应当采取多种安全措施,如密码保护、备份、加密等,以保证电子档案的安全性。
6.2 权限管理
行政许可电子档案应当实行严格的权限管理制度,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和修改电子档案。

7. 电子档案的转移
7.1 转移方式
行政许可电子档案应当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转移,如网络传输、移动存储介质等。
7.2 转移记录
行政许可电子档案的转移应当有相应的记录,包括转移时间、转移方式、转移人员等信息。

8. 电子档案的销毁
8.1 销毁程序
行政许可电子档案应当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销毁,包括审批、备案、销毁等环节。
8.2 销毁记录
行政许可电子档案的销毁应当有相应的记录,包括销毁时间、销毁方式、销毁人员等信息。

相关标准
GB/T 2900.1-2008 信息与文献——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基础
GB/T 2900.2-2008 信息与文献——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编制
GB/T 2900.3-2008 信息与文献——标准化工作指南——第3部分:标准化文件的审查
GB/T 2900.4-2008 信息与文献——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化文件的发布
GB/T 2900.5-2008 信息与文献——标准化工作指南——第5部分:标准化文件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