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2375-2016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发布时间:2016-06-23 实施时间:2016-06-23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是环境监测和污染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标准采用重量法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低浓度颗粒物的质量浓度。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本标准所述低浓度颗粒物是指质量浓度小于等于50 mg/m3的颗粒物。

本标准所述固定污染源废气是指在固定的生产设施中产生的废气,包括烟气、废气和排放气体等。

本标准所述颗粒物是指直径小于等于10 μm的固体或液体颗粒物。

本标准所述重量法是指将颗粒物收集在滤纸上,然后将滤纸烘干并称重,计算颗粒物的质量浓度。

本标准的测定范围为质量浓度小于等于50 mg/m3的颗粒物。

本标准的测定原理是将废气通过滤纸,颗粒物被滤纸收集,然后将滤纸烘干并称重,计算颗粒物的质量浓度。

本标准的主要仪器设备有:采样器、滤纸、烘箱、天平等。

本标准的主要步骤包括:采样、滤纸称重、烘干、称重、计算质量浓度等。

本标准的质量浓度计算公式为:C = (m2 - m1) / Vt,其中,C为颗粒物质量浓度,mg/m3;m1为滤纸质量,mg;m2为滤纸加颗粒物后的质量,mg;V为采样体积,m3;t为采样时间,min。

相关标准
GB/T 16157-2012 大气颗粒物采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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