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对虾养殖业的不断发展,盐碱水对虾养殖已成为一种重要的养殖方式。然而,盐碱水对虾养殖水质的稳定性和养殖效益的提高仍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本标准制定了盐碱水对虾养殖水质调控技术规范,以指导养殖者进行科学合理的水质调控。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盐碱水对虾养殖水质调控的技术要求、方法和指标。
2.术语和定义
2.1 盐碱水
指含有较高盐分和碱性物质的水体。
2.2 对虾
指广义的对虾类,包括白对虾、青虾、红虾等。
2.3 溶解氧
指水中溶解的氧气分子的浓度。
2.4 氨氮
指水中氨和游离氨基酸等形式的氮的总浓度。
2.5 亚硝酸盐氮
指水中亚硝酸盐离子的浓度。
2.6 硝酸盐氮
指水中硝酸盐离子的浓度。
2.7 总磷
指水中无机磷和有机磷的总浓度。
2.8 水温
指水体的温度。
3.技术要求
3.1 水质指标
3.1.1 溶解氧:不低于4mg/L。
3.1.2 氨氮:不超过0.5mg/L。
3.1.3 亚硝酸盐氮:不超过0.1mg/L。
3.1.4 硝酸盐氮:不超过10mg/L。
3.1.5 总磷:不超过0.1mg/L。
3.1.6 水温:适宜的水温范围为25℃-30℃。
3.2 水质调控方法
3.2.1 水质监测:定期对养殖水体进行水质监测,及时发现水质异常情况。
3.2.2 水质调整:根据水质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水质调整措施,如增氧、换水、添加生物制剂等。
3.2.3 养殖管理:加强对养殖过程中的管理,如控制养殖密度、合理投喂等。
4.技术指标
4.1 水质指标
4.1.1 溶解氧:不低于5mg/L。
4.1.2 氨氮:不超过0.2mg/L。
4.1.3 亚硝酸盐氮:不超过0.05mg/L。
4.1.4 硝酸盐氮:不超过5mg/L。
4.1.5 总磷:不超过0.05mg/L。
4.1.6 水温:适宜的水温范围为28℃-30℃。
4.2 养殖效益指标
4.2.1 存活率:不低于90%。
4.2.2 增重率:不低于0.5g/d。
4.2.3 饲料转化率:不高于1.5。
5.检测方法
5.1 水质指标的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5.2 养殖效益指标的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相关标准
GB 11607-198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GB 11893-1989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酸化分光光度法
GB 17378-2007 水质 盐度的测定 电导率法
GB 17379-2007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 17380-2007 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电极法